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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贺某强涉嫌合同诈骗案

时间:2022-02-18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网
【获选案例】广东贺某强涉嫌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决无罪

【辩护律师】宋福信、李晓月律师 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贺某强是一家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曾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主要从事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业务,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16年9月被批捕。该案被害人于2009年与贺某强实际控制的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债权转让协议,但该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的追偿权纠纷被法院撤销生效判决,被害人受让的债权因此没有了执行依据。随后被害人报案,佛山市公安机关认为属于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之后经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逮捕贺某强。2017年4月7日贺某强被取保候审,期间公诉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调查贺某强当年取得该债权的经过,2018年3月再次逮捕贺某强并提起公诉。

辩护律师发现,在公诉意见中,存在几点明显违背客观事实的地方,而这几点恰恰是公诉人认为构成犯罪的基础;贺某强在与被害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并不能预料该债权不能实现,不能以不确定的判决来推断贺某强早已存在确定的预谋。若认定贺某强构成犯罪,将会对不良资产行业特殊交易规则产生破坏性的冲击,产生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由于案件争议焦点较多,律师采取庭前答辩的方式,让法官提前了解案件中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为庭审的有效进行做好了准备。

2019年5月20日,佛山中院以证据不足判决贺某强无罪。宣判后,佛山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2019年11月26日撤回抗诉。

【典型意义】

由于该案是首例律师转让不良资产而被指控合同诈骗罪的案例,争议较大,引起了不良资产行业、律师行业的高度关注。该案虽然是刑事案件,但其中的法律争议大多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分析,这要求刑辩律师对相应的业务模式和法律规定进行深度的调研和考察,甚至自身就要熟悉这种业务模式。该案辩护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素养,为涉金融领域的刑事辩护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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